五街一乡团委、各区直团委、中学团委、小学少先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吉林省委改革方案》中关于“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要求和“挂职干部从地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团的地方领导机关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选拔”等有关精神,共青团四平市委分期分批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
2.行政级别为科级及以下;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少数民族地区或专业性较强的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有共青团、学校、少先队、新媒体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干部可优先考虑。
二、推荐时间
2021年8月17日至9月8日。
三、选拔流程
1.团区委对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组织开展基本能力测试。
2.形成挂职人选建议名单,报团区委书记会议审议。
3.再形成挂职人选建议名单,报团市委书记会议审议。
四、日常管理
1.挂职干部挂职时间一般为1—2年,挂职期间由团市委与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团市委管理为主。挂职时间超过当季度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团市委平时考核,超过半年的参加团市委年度考核。
2.挂职干部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一般不免去派出时的原任职务。
3.挂职干部挂职期间的工资、奖金、医疗费和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团市委按规定落实伙食补助、定期体检、公务交通补贴等待遇,按照专职干部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
4.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团市委机关人员行为规范,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年累计请假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取消其挂职资格。
5.挂职干部挂职期满后,由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根据工作表现出具挂职鉴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派出单位以及上级党、团组织反馈。于2021年9月8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团区委综合办公室,挂职干部推荐表三份和推荐(自荐)材料一份。
联 系 人:王淼
联系电话:0434-327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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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青团四平市铁西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