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有“招聘”,慎进! 已经有人中招了!
网上兼职“刷单”被骗虽已屡见不鲜,但还是有人因为这样老套的诈骗方法而上当。日前,就有这么一出案例,骗子的“良苦用心”,着实有效!
案情回放……
家住贵港市港北区的朱某伙同韦某密谋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由韦某使用“按键精灵”软件在QQ群上向不确定人群发送招聘兼职人员“刷单”(即到网络购物平台消费,给予商家好评以获取佣金)赚佣金的虚假消息。而朱某则负责操作虚假信息里预留的客服QQ与前来“上钩”的应聘受害人聊天,欺骗被害人到指定的网络商城购物付款开“刷单”。 并以虚假的返款截图、需延时到账、系统卡单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继续购物付款,并在获取被害人购买的充值卡卡号和密码后到易收卡网站兑换变现。一条虚构交易、刷单骗取的黑色链条悄然形成。
其中,在2015年9月3日,朱某利用号码为707001958的客服QQ骗取了被害人谭某18240元人民币的购物“刷单”,后经兑换变现,二人则平分赃款。
案件判决
经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互联网发送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遂对被告人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的判决;对韦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判决。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两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微提醒
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面对脱离现实的高回报工作要谨慎看待。QQ有“刷单”招聘,慎进!!!虽然网上兼职“刷信誉”极具诱惑力,但是千万不要落入骗子的兼职圈套。如有被骗,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