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招标人行为的规范化要求,同时强调了中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的动态管理。此举旨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一、规范招标人行为根据《实施意见》,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评标评审或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此外,招标人也不得提出注册资本金、设立本地分支机构、特定所有制、特定行业业绩等要求,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同时,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业绩、技术、商务、主要人员、财务能力等资格条件。此外,招标人不得纵容和指使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项目招标条件和评标办法相互沟通、约定;也不得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指定或暗示特定中标候选人;更不能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二、中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动态管理根据新政策,在投标人确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自投标截止日起,这些成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相同职务。此举旨在避免项目经理分身乏术,确保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同时,主管部门将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系统中将中标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调整为在建状态,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调整为非在建状态,以便进行动态管理。三、其他相关要求为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新政策严禁评标专家组建或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此外,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和透明度,济南市将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网办,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异议及投诉处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档案归集等环节。同时,全面推行保证保险,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和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总结:济南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旨在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该政策明确了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严禁招标人设置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和指定特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政策强调中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的动态管理,禁止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