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河县发生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经侦查,诈骗分子在境外操控,诈骗成功后,以利相诱,通过境内“车队”洗钱,最终将赃款移至境外。11月13日,齐河公安民警在河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辉县打掉一个“车队”,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王某均系河南省新乡市人,犯罪嫌疑人吴某系宁夏人。三人通过网络兼职,聚在一起,成一个“车队”,受雇于境外诈骗分子,将涉案资金化整为零,逃避打击,转移赃款。根据账户流水情况,可赚取1%–5%的佣金。
目前,孙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境外诈骗集团是如何转移涉案资金的?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环节:
首先是收款环节。犯罪分子通过购买、租用他人实名开立的银行卡、支付账户收取受害人的资金。
其次是转移环节。账户层层嵌套、资金多方划转。诈骗分子为快速转移涉案资金,一般有三种渠道:一是通过境内的洗钱团伙实施转移;二是利用“跑分平台”拆分交易;三是利用购买虚拟币转移赃款。
最后是变现环节。有的雇佣境内“车手”刷卡套现,有的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还有的利用境内、境外的地下钱庄交割赃款。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任重道远,买卖银行卡、租借账户、帮助诈骗分子刷卡取现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齐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