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0时至24时,通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共接电信诈骗警情3起,合计被骗11.15万余元。现通报如下:
1、东昌区光明派出所接到报警:A某接到陌生短信称可以给抖音点赞兼职刷单赚钱,A某加其微信后,根据对方提示下载了某APP进行刷单,A某在前几单获利后,平台要求加大刷单金额,A某按照操作后准备提现时,平台以各种理由拒绝提现。A某合计被骗91580元。
警方提示:兼职刷单就是诈骗。
2、辉南县富兴派出所接到报案:B某在家中通过微信识得一名陌生男子,该人自称给其发红包可以退还三倍资金,B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及指令,给对方提供的微信二维码转款5000元人民币,后对方杳无音讯。
3、辉南县朝阳派出所接到报案:C某在一个微信群中认识了一名自称可以带投资股票赚钱的人,C某根据此人的指导下载了一款软件并在此软件中投资股票。当C某提现时,对方要求C某投资三次以上才能提现。B某发觉自己被骗。合计被骗15000元。
警方提示:他跟你无亲无故,凭啥带你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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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巍
编辑: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