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凌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河政干〔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凌云同志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冠著同志任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绍光同志的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蓝美艳同志(女)任河池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詹洪同志任河池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1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韦立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河政干〔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立新同志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罗国君同志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潘继龙同志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
姚亮同志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兼职副理事长;
梁如万同志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执行理事会挂职副理事长。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曾朝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河政干〔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曾朝伦同志任河池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叶家义同志的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金姿同志(女)任河池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赵岱雷同志的河池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纪何军同志任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免去谭姝丽同志(女)的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陆莹同志免职的通知
(河政干〔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陆莹同志的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