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
选调教研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队伍建设,激发教研队伍活力,提高教研机构教学研究、专业引领、指导管理能力,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现为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市级专职教研员9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选调范围
市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学科教研员选调范围为市直学校、主城区公办基础教育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岗位设置
市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学科教研员(9名):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思想政治各1名,初中语文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扎实,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突出,在全市学科教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有学校教学研究管理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师德高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参与遴选。
(二)专业条件
1.具有与所报岗位专业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本专业(学科)各年级教学内容和方法,具有8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中小学副高级(城市)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须具备原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兼职教研员身份(以最近聘期文件为准);或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及教学管理经历,在成建制学校任教导主任、教科研室主任三年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获得洛阳市优秀班主任、洛阳市文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担任班主任期间)、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教师、洛阳市名师等其中2项及以上荣誉;或获得河南省名师、河南省骨干教师、河南省优秀班主任、河南省文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担任班主任期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等1项及以上荣誉。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任教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近五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五、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局党组研究及考察公示的流程组织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选调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3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到市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教师发展中心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电话告知。
(三)面试答辩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参加面试和答辩,满分10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按照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市教育局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结果报局党组研究后,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
洛 阳 市 教 育 局: 0379-63253196
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0379-65939677/65939177
监督电话
局党风行风办公室:0379-63935271
洛阳市中心医院
2023年度护理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临床护士100人。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报考者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要求:高中起点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2023年毕业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取得护士执业证,且有一年以上三级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4周岁。
计算方法为:不超过25周岁,199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超过34周岁,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 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20:00—2023年9月3日24:00。
2. 报名办法:登录“洛阳市中心医院官网”,点击“洛阳市中心医院2023年护理岗位招聘公告”,进入最下角“洛阳市中心医院2023年护理岗位招聘报名入口”,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需下载《洛阳市中心医院2023年护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按照模板填写后签名,并要求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附到报名表后)。报名上传时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如“临床护理+张三”。
报名表中要求上传的证件扫描件:①高中毕业证;②历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历任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④其他需要上传的证件(如非2023年毕业的本科生,需按岗位要求上传执业护士证和工作经历证明)。
3. 报名时注意事项
报考者在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时,请认准所应聘岗位,错发、误发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请不要重复发送报名信息。
在报名期间,报考者报名成功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状态。初审状态为待定的报考者,请在资格初审截止前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注意仅有一次机会。报考人员如需要咨询,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电话:0379—63892012。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20:00—2023年9月5日16:30。
报名时间截止,报考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报考。已报考的考生,如初审状态待定,请在2023年9月5日16:30资格初审截止前,按照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及补充资料。未在2023年9月5日16:30资格初审截止前修改报名信息及补充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职位情况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资格初审结果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三)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后期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届时登陆查看。
1. 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报考者自主登录查询。
2. 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3. 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者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高中毕业证。
(3)历任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护士执业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4. 面试
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面试是专业面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要求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报考者自主登录查询。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报考者,根据拟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报考者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79—63892012
监督电话:0379—63892020
2023年8月21日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方案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现诚聘优秀博士研究生,请有志之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五)岗位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待遇
医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意愿,安排其工作和任职,待遇执行:
(一)纳入医院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执行;
(二)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三)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特别优秀或有标志性重要成果且医院急需的特殊人才,可根据本办法和引进人才的实际,采用“一人一议”模式。
三、简历投递方式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自信息发布之日起登录医院网站http://zp.lyzhenggu.cn/,点击“招聘公告”栏下的招聘信息,在相应的招聘方案下方点击“我要去应聘”,逐项填写个人应聘信息,确认提交后自动生成报名表完成报名。
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语音电话通知和医院官网上发布的最新通知。
四、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371-85965011,联系人:潘老师;
0379-63546258,联系人:郭老师。